
近日,美國電動車製造商Fisker提出了一項備受爭議的提案,要求車主承擔與召回相關的多項維修勞動成本。然而,這項提案遭到了美國司法部的明確拒絕,司法部代表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指出,根據聯邦法律,Fisker的這項做法是非法的。
據悉,Fisker在9月中旬透露,針對其Ocean車型的兩項召回維修,車主需要承擔勞動成本。第一項召回涉及故障的門把手,第二項則與故障的水泵有關。儘管Fisker一度撤銷了這項決定,但隨後又堅持要求車主分擔維修費用。
NHTSA對此表示,Fisker的做法違反了《國家交通和機動車安全法》。該法明確規定,汽車製造商必須免費為有安全隱患的車輛進行維修,以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為了因應召回所需的費用,Fisker試圖設立一個基金來支付零件費用,但該基金的規模有限,且並未涵蓋勞動成本。此外,Fisker也提出,車主可能在未來透過車主協會獲得部分勞動費用的補償,但這種補償方式並無任何保障。
美國司法部在提交給法院的文件中明確指出,Fisker的計畫與《國家交通和機動車安全法》之間存在嚴重衝突。司法部要求法院要麼修改Fisker的重組計劃,使其符合聯邦法律的要求,要麼直接駁回該計劃。同時,司法部也強調,如果Fisker繼續違反《安全法》,NHTSA有權對Fisker的財產提出優先索賠權。
這次事件再次引發了公眾對電動車製造商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關注。未來,Fisker將如何應對司法部的拒絕以及如何處理召回維修費用問題,將成為業界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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