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於今年7月31日修正發布《洗錢防制法》,全新規範針對虛擬資產服務業者(VASP)的洗錢防制登記制度即將正式啟用。此項新規定將影響所有虛擬資產服務相關業者,要求他們依業務類別進行分業登記,並遵循一系列嚴格的洗錢防制規範。
根據新修正的法令,虛擬資產服務商的業務類別將包括虛擬資產交換商、交易平台、移轉商、保管商及承銷商等。業者需依據所屬業務類別進行分業登記。金管會同時公布了「虛擬資產服務業者洗錢防制登記辦法」草案,並將於近期公開徵求各界的意見。
草案中共規定了31條條文,詳細說明登記條件與程序,並設立業者的管理規範及過渡條款。所有業者必須在登記制度生效後的三個月內辦理登記,並在九個月內完成相關手續。
此外,金管會已修訂《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強化對虛擬資產服務商的風險評估、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金管會提醒業者,隨著新VASP登記制度的生效,現行的法遵聲明制度將被廢止,無論業者是否已完成法遵聲明,皆須依新辦法重新辦理登記。
金管會建議有意經營虛擬資產服務的業者,應謹慎評估是否等候登記制度的生效,以避免短期內因法規變動產生重複申請的困擾。
此次修正的VASP登記辦法草案主要內容包括:
- 虛擬資產服務商之業務類別及分業登記制度:
- 虛擬資產服務商必須按經營之業務類別辦理洗錢防制登記。
- 登記之條件及程序:
- 包含負責人或實質受益人的消極資格條件、申請登記所需文件及程序,以及登記的開始與終止業務的相關流程。
- 業者管理規範:
- 業者需遵守法令遵循、留存法幣義務、資訊系統與安全等事項。
- 過渡條款:
- 已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之VASP需在登記制生效後三個月內辦理登記。
此次法規修訂的重點如下:
- 修正《虛擬資產服務業者洗錢防制辦法》的名稱與相關條文,明確適用於依新登記辦法完成登記者。
- 虛擬資產服務商需每年提交風險評估報告。
- 增訂虛擬資產服務商需建立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
本次修訂旨在強化虛擬資產服務業的合規性,保護投資者與消費者,並提升整體金融體系的安全性與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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