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美國科技股面臨劇烈波動之際,一項令人震驚的裁定於週一(5日)傳來。美國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法官梅塔(Amit Mehta)裁定Google違反了「反壟斷法」,理由是Google透過數十億美元的支出,建立了非法的壟斷業務,成為全球預設的搜尋引擎。若最終裁決確定Google有罪,法院可能會要求其母公司Alphabet進行業務分拆。該消息一出,Alphabet的股價應聲下跌4.61%,收於160.64美元。

根據《路透社》報導,梅塔法官指出,僅在2021年,Google便花費了263億美元(約新台幣8605億)來確保其搜尋引擎成為智慧手機和網頁瀏覽器的預設選擇。預設搜尋引擎的地位具有極高價值,即便市場出現優質的新挑戰者,企業也需支付數十億美元的分成,才能補償因更換預設搜尋引擎而導致的收入損失。
Google在搜尋引擎市場擁有90%的市場佔有率,且在智慧型手機市場佔有率高達95%。判決書中直言,「經過詳細考量證人證言和證據後,法院得出結論:Google是壟斷者,一直在維護其壟斷地位」。梅塔法官補充說,若Google失去預設搜尋引擎的地位,將對其企業利潤造成巨大影響。例如,若Google失去Safari瀏覽器的預設搜尋引擎,將導致平台搜尋量大幅下降,可能造成數十億美元的損失。
儘管此案可能持續至明年或2026年,Alphabet已表示將對裁決提出上訴。Google在聲明中指出,「法官的決定雖然承認Google提供了最佳的搜尋引擎服務,但最終結論卻是:Google不應輕易提供這項服務」。美國司法部長賈蘭德(Merrick Garland)則認為這一裁決是「美國人民的一次歷史性勝利」,並重申「沒有任何公司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這項裁決是聯邦政府針對大型科技公司壟斷問題的首個重大裁決。該案件在美國前總統川普執政期間被提出,並於去年9月至11月接受法院審理。過去四年,美國監管機構也對Meta、亞馬遜、蘋果等科技巨頭提出訴訟,指控這些企業違法維持其壟斷市場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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