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兩週內二度出手!繼ACE後再次開罰,Rybit交易所遭罰102萬元

金管會兩週內二度出手!繼ACE後再次開罰,Rybit交易所遭罰102萬元

金管會加強監管,加密貨幣交易所再度遭罰

8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宣布,對Rybit交易所(幣錸有限公司)處以102萬元新台幣罰款。這是繼兩週前金管會對ACE王牌交易所處罰152萬元後,再次針對加密貨幣產業的重大處罰。

在ACE王牌交易所的處罰案例中,金管會指出其違反多條《洗錢防制法》和《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包括未確實做好KYC(Know Your Customer)客戶身份審查、未能有效監控洗錢紀錄、未保存完整紀錄以及未能確保客戶隱私的安全性等。

此次對Rybit交易所的處罰,同樣涉及類似問題,顯示出加密貨幣交易所普遍存在的合規問題。

金管會點名四項缺失,Rybit交易所罰鍰較輕

根據證券期貨局的新聞稿,Rybit交易所主要存在以下四項缺失:

  1. 客戶審查不嚴格
    Rybit未對高風險客戶進行強化審查,未能完整辨識和驗證客戶身份,對法人客戶的實質受益人也未能妥善辨識。此外,Rybit也未審慎評估提高客戶風險等級的必要性。
  2. 交易監控不足
    在監控洗錢紀錄方面,Rybit未能因應客戶的洗錢風險等級設定不同的監控門檻值,對可疑交易警示的處理狀態和調查紀錄也不完整,未能充分了解客戶資金來源及去向。
  3. 記錄保存不足
    Rybit未完整保存為客戶辦理虛擬資產轉移的相關資料,也未能提供完整的交易紀錄憑證,這些紀錄的缺失使得金管會無法有效查核。
  4. 個人資料管理存放不當
    將客戶個人資料存放於外部公司系統,未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對客戶隱私造成潛在威脅。

最終,證券期貨局依《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2項、第7條第5項、第8條第4項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對Rybit交易所處以新台幣102萬元罰鍰。

比較兩家交易所的罰款數額

相比之下,Rybit的罰鍰相對較少,主要因為其違規情節較輕微。此次對Rybit交易所的處罰,顯示出台灣加密貨幣交易所普遍存在的合規挑戰。作為新興金融服務平台,加密貨幣交易所需面臨快速變化的市場環境和複雜的法律法規,如何平衡創新與合規,成為其能否持續發展的關鍵。

Rybit交易所的官方聲明

針對此次處分,Rybit交易所在8月1日發布官方回應,強調這次處分不影響任何客戶權益,並會盡快進行改善。以下為官方聲明原文:

「謹說明關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3年8月1日的函示的行政處分,敝公司虛心接受,並感謝主管機關的輔導,也賜予學習及修正的機會!我們已針對所有缺失,確實進行改善。未來也將恪守虛擬通貨公會據指導原則內容訂定之業者自律規範及所有相關法令。

身為虛擬資產平台的新創公司,我們深知肩負的責任重大,所以更加感謝主關機關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讓法規輔導迅速明確化,使我們從制度面上更完善、專業。

另特說明此次處分不影響任何客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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